重庆第十八中学精品课录制服务项目补遗(一)

重庆第十八中学精品课录制服务项目

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重庆第十八中学精品课录制服务项目”中“第一篇  竞争性比选邀请书→五、比选保证金”中内容修改为:

五、比选保证金

1.金额:1000 

2.递交方式:竞标人应通过基本账户将本项目的比选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到下列指定账户,递交比选保证金时需备注重庆第十八中学精品课录制服务项目比选保证金(可简写);

户名: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账号:920001230900005803

3.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201991816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竞标单位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

4.退还:除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所有竞标单位的比选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第二名和第三名中标候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比选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注:竞标单位未按本条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作废标处理。

除以上条款外,其余条款均按原比选文件要求执行。

 

比选人:重庆市第十八中学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019年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