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十八中学精品课录制服务项目

第一篇  竞争性比选邀请书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受重庆市第十八中学委托,对重庆第十八中学精品课录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竞标单位前来参加比选。

一、竞争性比选内容

序号

名称

招标内容

中标单位

总价最高限价(元)

比选保证金(元)

1

重庆第十八中学精品课录制服务项目

16节精品课(含一节体育课)录制,4台4K摄像机参与录制以及后期剪辑服务

1家

25000

1000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比选资格

竞标单位是指向比选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竞标单位。合格的竞标单位应首先符合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2019年1月1日至今,竞标单位累计3次在重庆市第十八中学的其他工程/项目中成为中标人的,则不能参加本次竞争性比选,否则其竞标文件按废标处理;竞标单位须对此自行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最终以重庆市第十八中学提供的信息资料为准

2、未被重庆市第十八中学列入黑名单的;由竞标单位自行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有关;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竞标单位公章。

四、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9年 9 月 17 日起,在重庆市第十八中学官网下载本工程的竞争性比选文件、答疑、补遗等所有比选相关资料。不论竞标单位下载与否,都视为竞标单位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标单位自负。

4.2本项目的竞争性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  (现金),售后不退,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的同时向咨询机构缴纳。否则,比选人和咨询机构有权拒收其竞标文件

五、比选保证金

1.金额:1000  

2.递交方式:竞标人应通过基本账户将本项目的比选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到下列指定账户,递交比选保证金时需备注重庆第十八中学精品课录制服务项目比选保证金可简写

3.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18日16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竞标单位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

4.退还:除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所有竞标单位的比选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第二名和第三名中标候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比选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注:竞标单位未按本条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作废标处理

六、竞标文件的递交

1.竞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9月191400分至2019年9月1914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文件比选人或咨询机构不予受理。

2.竞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第十八中学观音桥校区(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120号)10楼会议室。

3.竞争性比选开始时间:2019年9月191430分(北京时间)。

七、其他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货物比选中同时参与比选,否则均为无效比选。

2.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比选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比选,否则为无效比选。

3.超过竞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竞标文件,恕不接收。

4.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竞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竞标单位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一)咨询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话:023-67465276

(二)比选人:重庆市第十八中学

联系人:卿老师

 话:023-676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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